1、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2、代理记账机构数量在增加,潜力未充分发挥,而且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3、《会计法》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小型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足,理解不够。4、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须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1、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作出修改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代办代理记账费用,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德州代办代理记账费用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1、节约人员直接成本与财务公司合作,支付不到一个普通会计人员的费用,即可享有品质更高、更专业化的财税服务,这也是代理记账主要好处之一。目前,代理记账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五六百元起价,对于简单的核定征收企业要低一些,总体上都是根据企业性质、规模、行业、业务量、是否上门服务和客户要求,以及代理记帐公司的客户定位、会计水平、会计质量等不同而异。2、利于保守企业经营机密财务部门在企业都很“特殊”,会接触一些企业经营机密,代理记帐公司为“第三方”机构,与企业没有过多密切接触和复杂关系,同时有行业规范和行业信誉制约,更有利于保守企业经营机密。3、正规专业具备代理记账资质机构都是经过财政局审核批准、工商登记的代理记账机构,正规可靠。好的代理记账公司由资深会计师领衔,并配置结构合理的会计团队,人员之间专业互补,相互协作,聘请这样的代理记账公司等于聘请了一个会计师团队。
1、发票有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2、税率适用是不是对的?3、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是不是相符?4、笼统的开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发票一律不行!5、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一律不行!6、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外加盖上发票专用章,A4纸自行打印的一律不行!例如:在文具店里,买了一些签字笔、笔记本和书架什么的。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才行!7、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其它途径开具的清单无效!
各相关单位、财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个人和未经批准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属违法行为。请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机构和人员,对照《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查。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企业;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各地区已经陆陆续续的通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