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重法。比重法是在同一财政报表的同类项目之间,经过盘算同类项目在整体中的权重或份额以及同类项目之间的比例,来揭示它们之间的布局关系,它通常反应财政报表各项目标纵向关系。利用比重法时,应注意只是同类性子的项目之间利用,即进行比重盘算的各项目具有雷同的性子。性子差别的项目进行比重阐发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也是不能盘算的。如盘算某一负债项目与总资产的比重,首先,负债不是资产的组成要素,因而,实际上讲,就不能说资产中有多少负债,也不能盘算负债对资产的权重。只要同类性子的项目才可盘算权重。其次,以某一负债项目除以总资产,也很难说明这一负债的偿债本领。总资产不但要用于归还这一负债,并且要归还所有负债。最终这一负债可否归还,还要看资产与它的对称性。如果资产用于归还其他债务后,没有多余,或虽有多余,但在变现时间上与偿债期不同等,这一负债都是不能归还的。财政报表阐发的重要依据是财政报表的数据材料,但是以金额表示的各项会计材料并不能说明除本身以外的更多的问题。因此必须根据需要并采用肯定的要领,将这些会计材料加以得当的重新组合或搭配,剖析其互相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关联程度,视察其发展趋势,推测其可能导致的结果,从而达到阐发的目标。下面11招阐发财政报表的要领,盼望可以资助到你!
1、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说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2、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是否只填写开票名称?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3、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1、虚拟地址注册:由第三方提供的地址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一般不用于办公,经营地址可以自己定,报税事项落在这个注册区域。实地注册:工商管理局要求某些经营须以实际地址登记注册,实地注册要求经营场所须是商用地产,可以是租赁场地作为公司注册地址,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2、实地注册与虚拟地址注册的区别:①费用区别:实地注册需要企业提供商业用途的办公场所,租赁地址会花费很大的一笔费用;虚拟地址注册是能够长期的免费使用,公司搬迁也不用办理变更的手续,节约公司运营成本。②手续区别:实地注册和虚拟地址注册在工商的手续流程是一样的。3、济南公司注册选择虚拟地址注册的好处:①合法性:不用担心税务工商部门核查。虚拟地址是国家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而特此批准的,便于前期企业顺利经营与此同时也能为企业节省一定的成本。②费用低:不用地租赁费用。虚拟地址是隶属各招商园区,经政府部门批准允许的,只为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而存在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此条规定中的“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之日的资金余额,其中不含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企业不可动用的资金正在上传...;“应付职工工资”是指当期计提
在注册公司时要选择公司的类型,常见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1、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作出修改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代办正规记账费用,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二)将第五条修改为:“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西藏代办正规记账费用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