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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3%的专票,竟然可以抵扣9%,你相信吗?

2019-09-18

案例

一般纳税人酒店从一家小规模蔬菜公司购进蔬菜,取得小规模公司到税局代开的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金额10万元,税额3000元。

请问:

按照3%抵扣还是按照9%抵扣?

答复

按照9%抵扣。

借:原材料  9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政策一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政策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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