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实施。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注意一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仅仅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适用。
注意二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对于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印花税,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