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是确定优化性商标的创造劳动。商品命名用文字、图案表示出来就是商标。商标设计应做到体裁多样、构思灵巧、简洁明了、易读易记、鲜明醒目,别致新颖。商标是工商企业各种意向的结合体,能给商品作宣传,使消费者易于识别确认,引起兴奋、欣赏,诱发联想和想象。在设计商标时要根据市场特点、经营方式、销售对象、传播媒体的特点,运用不同的策略,以便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声望,变成无形的巨大财富。
概念
商标(英文Trade Mark 简称logo),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已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世界已知最早的商标是距今近千年的北宋“济南刘家功夫针”,以一只白兔图案为标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nal Proporty Organization ,简称WIPO)对商标的定义为: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工业或商业企业或这种企业集团的商品的标志。
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AIPPI)在柏林大会上曾对商标作出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个人或集体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标记".
法国政府在其《商标法》中则表述为:"一切用以识别任何企业的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有形标记均可视为商标"。